安徽省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对共建

2018-02-07
  省文明委日前下发文件,要求在全国文明城市与提名城市结对共建基础上,统筹考虑南北差异、城市与农村差距等因素,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对共建机制。

  为统筹国家和省市级文明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全域文明的美好安徽,我省建立健全“高手”帮“新手”、城市带农村的结对联创共建机制。在充分研究创建阶段性特征、可借鉴程度等因素前提下,安排马鞍山市与六安市,合肥市与淮南市、肥西县,铜陵市与黄山市、歙县,芜湖市与池州市、南陵县,淮北市与阜阳市、亳州市、颍上县,蚌埠市与宿州市,宣城市与宁国市、广德县,安庆市与滁州市、桐城市结对共建。结对共建中,全国文明城市将肩负传授责任,发挥传帮带作用,把创城实践中探索建立的管理创新机制和典型经验与结对城市交流共享,实现“教学相长”。此外,省文明委还将结对城市双方在省内荣誉授予、资金倾斜、专项安排上优先考虑,鼓励双方结成命运共同体,实现联创共进、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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